再生资源回收(不含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);环保和再生资源利用设备技术的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建筑工程施工(建筑物拆除);生产、加工及销售:建筑材料、混凝土、水泥制品、预制构件、干混砂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